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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地产契税新政策(2010年)

发表于2011-08-11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中规定,从201010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减半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征收契税。

   无论个人还是家庭,只要购二套房,就要征收3%契税。比如新政前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只要交1%契税;现在如果父亲名下有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尽管未成年子女是第一次购房,但在该家庭属二套房,仍需交全额3%的契税。

发表于2011-08-11

发表于201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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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08-15
 学习了
发表于201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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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10-10
实在是复杂。
发表于2011-10-10
学习了。
发表于2011-10-10
发表于201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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