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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铁16.42亿元竞得广州海珠区1宗居住用地

发表于2022-10-11
标签:居住用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筑面积 地块 建设 

中国网地产讯 10月10日,广州开启第三批集中供地,18宗地块分布于荔湾区(2宗)、天河区(2宗)、海珠区(2宗)、白云区(2宗)、黄埔区(1宗)、花都区(2宗)、番禺区(2宗)、南沙区(3宗),增城区(1宗)、从化区(1宗),总建筑面积374.2万方,总起价518.1亿元。最终,18宗涉宅地块中,13宗底价成交、2宗溢价、3宗流拍,总成交价479亿元。

中铁房地产集团华南有限公司以16.42亿元竞得海珠区洛溪桥西侧AH101728地块。

地块编号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2〕52号,地块位于海珠区洛溪桥西侧AH101728地块,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宗地面积1.75万平(可建设用地面积1.39万平),计容面积≤41981平,起始价15.42亿元。

据土地出让文件显示,竞得人须在出让用地范围内配建政府性统筹用房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4199平方米(住宅,以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该政府性统筹用房建成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海珠区政府指定单位。配建的政府性统筹用房需与首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政府性房源的位置、户型套数等需在报建(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广州市海珠区政府指定单位的审核同意且不得擅自修改,装修标准按照《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公寓建筑设计指引》(2022版)的要求进行装修。竞得人在主体工程首次通过规划条件核实及办理首次登记手续时,必须包括约定配建的全部政府性统筹用房。

竞得人须按地块规划条件配建幼儿园与托儿所,幼儿园与托儿所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签订幼儿园与托儿所的建设协议,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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