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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州黄埔区取消人才住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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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1-08-07 16:30:29 |只看该作者
楼主

    8月2日,广州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发布关于取消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为促进该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管委会同意,现决定取消《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穗埔建(2019)261号)。本通知自2021年8月2日起执行。

  按照通知,8月2日24时前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相关政策执行;8月2日24时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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