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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间企业伪造“广州市越秀区刑警科《告知函》”恐吓员工,要求赔偿公司被盗商品的损失。

发表于2009-02-26
 
 
之后,公司刻意修改考勤记录、伪造入职表、仿冒员工签名等不法行为。想不到都获得仲裁委员会的认可通过。
 
目前,公司不服裁决为由上诉到区人民法院,拒绝支付08年8月、9月工资,及应该支付的加班费472元。
 
 
附:9月17日用越秀区刑警科告知函等,均有录音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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