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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按建筑面积卖房更容易诱发开发商的欺诈 按套内面积卖房相对而言对消费者更有利

发表于2007-09-08
在如今的房地产市场上,利用“总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之间的关系进行欺诈的行为十分常见。
    

     如今的预售合同都是按照“总建筑面积”计价,所以一些开发商会想办法让交房时的“公摊面积”增加,而增加的部分自然会进入“总建筑面积”从而让房款增加,但消费者却无法从中获得收益,只有多花钱。随后,对增加出来的“公摊面积”,部分不良开发商又有两种处理手段,一是这些面积根本是子虚乌有,杜撰来骗人的; 另一种更阴险的办法是,开发商的确多造了一些建筑物,可是这些建筑物花了购房者的钱却没有被大家使用,依然被开发商占用、出租获得收益。
     

      如果按照“套内面积”签订预售合同,就会最大限度地遏止这种手段,因为计价单位是套内面积,如果开发商胡乱增加面积,自己反受其害,更重要的是,消费者只要关上门自己拿尺量量就会明白自己得到的面积究竟有多少。 

      所谓“套内建筑面积”,包括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俗称“地毯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

     房屋建筑面积的计量是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需要专业机构才能测量,所以购房者若想对房屋的建筑面积进行测量必须出资聘请测量单位。而套内建筑面积自己就能测量出来,既有助于避免开发商多算公摊面积来增加利润等作弊行为,又能有效减少目前关于“住房面积缩水”、“分摊面积不合理”的纠纷。对规范的开发商来说,则创造了平等的竞争环境,有利于整个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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