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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主题:房产赠与

发表于2004-12-10
作者:一个老人 发表时间:2004-11-25 12:40:47 
 我是退休职工,孩子自己有房产,想校内房改房赠与远房亲戚,如何办理?
发表于2004-12-10
编号 姓名:房产管理中心 时间:2004-12-6 15:02:43 
1 内容:  房产赠与按“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广州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规定》的有关条款,答复如下:
 1、已购公有住房的赠与,纳入上市管理范围;
 2、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已购公有住房上市的行政主管机关;
 3、已购公有住房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赠与:
 (1)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 (2)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 (3)已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 (4)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4、符合条件的已购公有住房户主递交赠与的申请报告(交房产管理中心),学校同意后,户主自行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
发表于2010-07-15

顶上来,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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