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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预防抵押、重复抵押、一房多售这样最有效

发表于2004-02-24
预防抵押、重复抵押、一房多售这样最有效
1. 购房者在购房前要仔细看所在地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看自己要买的房子是否预被抵押。


2. 督促开发商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去房管局登记。因为现在按广东省房屋预售的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应在30天内到交易部门办房屋的预售合同登记手续。预售合同登记后,该房的销售就处于管理部门的监控之中,开发商想要抵押或买卖业主的房屋,必须到国土房管部门进行备案,有预售合同交易的备案想要抵押或买卖房屋,必须要经过买方同意。如此,则开发商一房多卖或重复抵押可以避免。如果开发商没有办理房屋的预售合同登记手续,房屋的销售就不处于管理部门的监控之下,即使一房多售国土房管局也不知道。所以,消费者购房后,必须督促开发商尽早办理预售合同登记手续,确认自己所购房的合法性。开发商有否办理该套房屋的预售合同登记手续,消费者凭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号码,可到房地产交易登记所查询。
根据本律师承办过购房案件及近10年代理购房者购房的经验来看,购房者一定要在预售合同内签订这样的内容: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应在( )天内到交易部门办房屋的预售合同登记手续,并在( )天内办好,办好房屋的预售合同登记手续后开发商不得一房多售或重复抵押。如果购房者在( )天后凭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号码到房地产交易登记所查询,获悉开发商没有办好该房屋的预售合同登记手续,可以要求退房,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 )元。如果购房者在( )天后获悉开发商对该房一房多售或重复抵押,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 )元。
本律师多年使用该条款帮助我的购房当事人对付开发商,有时其他的房子被重复抵押了,开发商就是不敢抵押我的当事人的房子。



3. 鉴于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每年年审一次,开发商在本次年审到下一次年审之间的近一年时间内进行抵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无法记载上去,购房者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无法判断下一次年审之前房屋是否抵押就会犯错误。这时购房者就可以多次(特别提示:多次)去房管局查询,或者要求开发商出示《国有土地使用证》,查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的“备注”栏中有无抵押的记载。



4. 只交少量购房款,几千元定金搞定最好,其他款项待购房者见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鉴证章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预售合同登记专用章”(特别提示:原件)后再付。



5.选择有实力而且信誉良好的开发商。、

6.只购买已经确权的楼盘。

    7.选择购房专业人士帮助购房。



    以上方案可以组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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