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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害死人

发表于2004-02-16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害死人

   前次我陪同李先生在江边的某楼盘签约,看到沈先生在签约,我无事时问他,这楼有抵押吗?其实,我已经知道沈先生购买的房屋有抵押,只是不方便讲。他站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复印件前说,证上显示没有抵押啊!后来他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准备缴纳首期款20余万元。我不忍心他被骗,趁开发商的签约人员走开时,暗示他不要交款,让他去房地产交易所查询。他果然没有交款。其实,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看是否抵押,是绝对不可靠的。原因是:
(1) 许多开发商悬挂其复印件,由于开发商在复印时故意遮住抵押的备注,购房者不能看到抵押情况,因此被骗,这是一种情况。
(2) 由于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每年才年审一次,开发商在该证年审时没有抵押,但是办理完年审时,再去抵押,购房者就不知道了。由于很多购房者听到宣传说,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可以判定房屋是否抵押,这是极为错误的信息,因此,我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害死人,就是这个原因。
购房者要了解是否房屋被抵押,最好是看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房地产权属证明》原件,如果开发商不愿提交该原件,就在签订认购书前或者最好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去房地产交易所查询。

王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法学硕士,有十余年律师专业工作经验,著有《房产买卖欺诈与陷阱防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技术》、《房地产租赁合同签订技术与范例》等十余部著作。愿意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愿意陪你购房收楼(每次500元)帮你打官司。手机:13710862950   电话(兼传真):(020)34114999     13710904833(助理陈小姐)E-mail:p8558@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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