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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几种情况可以退还定金,但是要与时间赛跑

发表于2004-02-25
几种情况可以退还定金,但是要与时间赛跑

购房者不想购房,或者合同协商,不成或者房屋被抵押,或者开发商搞内部认购,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开发商违反认购书的规定(例如另售房屋),购房者都可以要回定金,但是一定要快,一定要赶在认购书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前,或者涂销抵押前,或者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出前,否则无法要回定金。此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商将房屋抵押的,可以得到双倍赔偿,但是一定要赶在涂销前诉讼。法律方面的一切都是跟时间赛跑,时间错过,结果迥然相反。开发商利用他们拟定的认购书的不合理的规定和业主对法律的陌生,总是千方百计吃掉了业主的定金,即使业主跑断腿也没有用。但是,如果懂得法律知识,充分抓住有利的时间段,就完全可以要回定金,开发商的诡计就会破产。业主最好委托律师追讨定金,或者咨询律师的意见。

王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广东佳思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90194120635),法学硕士,有十余年律师工作经验,著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技术》、《房产买卖欺诈与陷阱防范》、《房地产租赁合同签订技术与范例》、《超市店铺高效运营必备合同与制度》、《中小学生在校伤害预防与处理》(获新闻出版署“全国优秀畅销读物奖”,教育部推荐中小学师生阅读书籍)、《经销合同签订技术与范例评析》、《逃债、防债和追债》等十余部著作。愿意免费提供法律咨询,陪你购房收楼讨定金(每份合同300元),帮你代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打官司(追讨延迟交楼、办证赔偿和拖欠的货款借款工程款等),担任法律顾问。              

手机:13710862950   电话(兼传真):(020)34114999     13710904833(助理陈小姐)E-mail:p8558@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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